想写日记的念头来得很突然,是在上班的中途,瞬间就坐立不安起来。没写马拉松日志的日子,跑得很松懈,信心又掉回去了几分。
过去的这个星期,跑了三次,每次都是6到7个英里,包括今晚。但是人的心情并没有很好,从南方过周末回来,人好象沉下去,电话都不太愿意说。
OBAMA赢了,当然不是意外,一场唱了将近两年的大戏终于落下帷幕。我要是OBAMA,一定要逃离人群和家人狂欢几天。大选揭晓的那个晚上,星期二,我窝在沙发上看过期电影,想着正在转播的OBAMA在芝加哥GRANT PARK的演讲跟我又有什么关系。后来第二天,还是忍不住在网上看了一些REVIEW和那篇很快就要写入历史的演讲稿。就是默默地盯着电脑屏幕默读,都有些被那些很有气势的排比句弄得心跳略微加快。可以想象,假如在现场,肯定就被煽动得肾上腺素飙升。对政治无知无解,感觉就象宗教,有人狂热,有人淡漠,有人向左有人向右。既然大家都说这个是HISTORIC EVENT,那么就是,本来就是大多数人说了算的嘛。
小子老里八早就读了OBAMA的书,并鼓励我也读:有很多好玩的八卦的。
上个周末飞去南方,和小子去了BLUE RIDGE MOUNTAINS,那条著名的BLUE RIDGE PARKWAY,明明只是一条长达460英里的山路而已,被冠以国家公园,并且理所当然地自称是美国乃至世界上最窄最长的国家公园了。在飞机上读到这个的时候,觉得很好玩。下了飞机见到小子就兴奋地告诉他我们即将要去一个国家公园玩。
飞机着陆在另外一个城市,小子需要开连两个小时接送我。刚才他打电话来说:一个星期以前的这个时候,我刚刚接到你呢。接到我,一溜烟地离开机场,在我的坚持下,在高速附近的麦当劳吃东西,这样,好象才正式开始我的周末旅行。
玩得很饱和,甚至有点过饱。也许是因为这样,所以才在回来以后人变得安静了。和小子在一起的周末,我很吵,照例是不肯睡觉。凌晨醒来很多次,每次天都是黑的,让我不耐烦。小子说,他想换个老婆,换一个周末的早上愿意迟起的老婆,或者换个早起但是静悄悄做好早点等老公起床的老婆。真冤枉,其实我起来都没有叫他,而且我们约好去外面吃早餐的,但他一定要强调他在睡梦里都可以感觉到我站在床边偷看他,让他紧张。后来第二天,在旅馆,醒来后纹丝不动地躺着,听到小子说:起来吧。才一GU LU起来。
去了山上,也去了山脚下的小镇,每天都很明媚。只是照片拍不出那些颜色,拍不出那份人在阳光下的惬意和舒服,还有路上偶遇的惊喜。我喜欢小子突然在高速上自作主张地下来,然后遇到一排明亮的颜色,然后我们停了车,姿意地大吼大叫。
周末吃过的两家餐馆,一家是在ASHEVILLE,和一群人等,等到花儿也谢了的时候,上来了以大蘑菇为主的晚餐,太好吃,我们在吃完各自的以后才想起来忘记分享了;另外一家是在小子的公寓附近的韩国餐馆,辣,辣得很酣畅,很痛快。现在回想起来,当时我们吃得多么开心,味蕾和快乐中枢连在了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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